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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2-12 15:54:54 来源:黑龙江政务服务网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黑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方便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及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更好地理解掌握《规定》,解读如下。

问:《规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部分是因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违规操作引起,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亟待规范,一是目前现行的制度是2008年制定的,具体管理流程不明确,考核不规范,其中条款已不适应当前管理要求,急需在此方面进行规范。二是考核教材为2013年原安全站编制的非正式出版物,教材中的大部分内容,与现行相关法规、标准规范不符。三是考核试题库为六个工种各3套试卷,而且长期使用,起不到考核作用。四是培训管理不规范,现有的两家负责培训的学校在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及实训考核上均不符合相关要求。针对以上问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以往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有效管控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法规,制定了本规定。

问:《规定》主要从哪几方面进行了规范?

答:一是培训。规范了培训机构行为、明确了培训机构标准、培训教材、培训内容、培训学时、培训考核大纲及操作考核标准和培训档案标准。二是考核发证。明确了申报考核人员条件、申报流程、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及考评员资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发证流程。三是从业行为。明确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权利和义务,并对其从业行为进行了规范,同时明确了用人单位职责。四是延期复核。明确了延期有效期限、延期办理流程、延期需提交的材料、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以及延期不合格情形。五是监督管理。明确住建主管部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及延期档案以及记录违法行为的职责,规定了撤销证书的四种情形和注销证书的六种情形,明确了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同时,明确了对培训机构教师及考评员的管理。

问:如何加强宣传培训,确保《规定》有效实施?

答:《规定》对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贯彻落实好《规定》,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举措,是确保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各地住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规定》的宣贯工作,认真做好《规定》的宣传和政策解读,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有关人员熟悉、掌握《规定》内容,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规定》是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各地住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对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开展业务培训,保证《规定》在建筑施工、监理等企业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认真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检查。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未经安全作业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各地要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扎实推动《规定》落实落地。


责任编辑:王磊 信息来源:黑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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